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红河县监察委员会 关于一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典型问题的通报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党的大敌、人民的大敌,是阻碍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历史伟业顺利推进的“绊脚石”。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持续发力,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刹住了一些歪风邪气。但当前一些问题特别是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顽固多发,干部群众反映十分强烈。现将近期巡察、监督检查发现的1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阿扎河乡原党委副书记陈发周等2人违规拨付扶贫项目资金等问题。2017年4月至2017年6月期间,阿扎河乡人民政府与云南省宣威市城南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县分公司、怒江明谷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怒江明谷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分公司等3家公司签订阿扎河乡阿扎河村委会阿玛河活动室、沙格勒村活动室项目建设等11份虚假施工合同,并拨付扶贫项目资金700.4871万元至上述3家公司及公司负责人杨某三账户,致使国有资金失去监管。项目完工后,阿扎河乡人民政府一直未与资金管理人杨某三结算,导致扶贫项目结余资金320.449万元被上述公司用于购买建筑材料、发放员工工资等支出。陈发周作为时任阿扎河乡党委副书记、党员活动室建设项目的业务指导,在明知阿扎河村委会阿玛河活动室、沙格勒村活动室等11个建设项目实际由村民投工投劳,杨某三3家公司仅是挂名的情况下,证明同意拨付资金至上述3家公司及公司负责人杨某三账户,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何国庆作为时任阿扎河乡人民政府分管政府性债务管理及项目规划工作的副乡长,对以上问题应管未管,致使国有资金失去监管,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3年12月12日,陈发周同志、何国庆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要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保持坚毅勇气、坚决态度,严抓不放、常抓不懈、动真碰硬。全县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带头检视整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打扫思想灰尘、纠正行动偏差,坚定树立正确政绩观、权力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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